文:Lambert Lee

今個月讓我們一起看看加拉太書帶給我們的訊息。希望藉着這次分享,能給大家對加拉太書有一個概覽,以致你下次再讀這書的時候會對這本書的背景有多一點了解,以致能明白為何保羅在書信當中所寫的看起來好像很激進呢。

當大家讀完加拉太書第一章以後,你會發現保羅差不多用了一章嘅篇幅去解釋他的背景,包括解釋他從何領受這福音,這是為什麼呢?要明白這一點,我們要明白保羅當時面對的環境。他要面對的是要指出一些猶太信徒認為外邦人信徒要跟他們一樣接受割禮才可以真正得到神的接納。而這些人的勢力也不少,以致彼得也沒有直接把他們的錯處指出來,這可以從彼得的反應看出來(參加2:13)。因着群眾壓力彼得沒有將他們的錯處指出來,但是保羅卻不因為這一點而有任何保留,他要指出基督的福音不是靠守律法而得的。是因為這個原因,保羅要強調他的領受是真實的、是從神來的,亦希望能說服那些認為外邦人也必須接受割禮的猶太信徒。有一點值得留意的是猶太信徒並不是不相信因信稱義這個道理,而是他們認為在信心以外要加上守律法,才能得到神的喜悅。

這樣說來,若要把經文引用於我們的現今世代中,我們應該怎樣明白這道理呢?這是否等於我們信了耶穌就不要加上任何的好行為呢?我們嘗試從以下的角度去了解,希望可以更加完整地明白保羅、甚至聖經帶給我們這個救恩嘅真正嘅訊息。大家都知道守律法並不能給人帶來救恩。但這並不代表律法一點用處也沒有,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知罪。但沒有人能夠全守律法得到神的喜悅,唯有因信耶穌基督才可以,而且是單單靠信耶穌便可以。保羅在第三章用了三方面來證明這個真理,包括屬靈經驗 (v1-5)、聖經 (v6-14)、常理 (v15-18)。那我們信耶穌後,行事為人應如何作標準?保羅便在加拉太書第五章提到我們要依靠聖靈行事 (16節),亦提到靠聖靈行事所結出的果子。

最後這讓我想到梁家麟牧師在「信主之後」這本書的第一章所提到「作基督徒」的含意,他提到我們是不可能討論「如何做基督徒」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是不合法的。沒有人可以做基督徒。成為基督徒的先決條件是上帝的恩典與作為,頂多綴上人的信心 (這其實仍是上帝的恩典)。